輻射實踐正當化、輻射防護化、個人劑量當量限值
放射防護三項基本原則是實踐的正當性,放射防護的化和個人劑量的限制。
具體內容如下:
1、實踐的正當性,首先判斷X檢查的必要性;
2、放射防護的化,在滿足診斷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劑量;
3、個人劑量的限制,限制個人所受總照射量。
放射防護的具體方法如下:
1、減少照射時間,盡量用攝影代替透視,提高記錄和現象系統的靈敏度,提高成像質量減少重復檢查;
2、屏蔽防護,使用長遮線筒及限制射線束的大小,應禁止使用塑料制椎形遮線筒,限制X線管組裝體的X線泄漏,使用持片器,患者防護屏蔽,工作環境的屏蔽;
3、減少無效X線量,盡可能合理采用高管電壓投照,X線機應使用不小于規定的固定濾過厚度,合理增加管電壓和加大濾過層厚度;
4、距離防護,從事X線的工作人員在進行曝光時必須與X線源保持一定的距離以減少放射損害,對于做好射線防護的工作尤為重要,X線檢查時,焦點距患者皮膚應具有一定距離。在接受X線檢查時,除受檢部位外,應使身體的其他部位盡量遠離有用線束及其照射部位。
是指在施行伴有輻射照射的任何實踐之前要經過充分論證,權衡利弊。只有當該項所帶來的社會總利益大于為其所付出的代價的時候,才認為該項實踐是正當的。
此項原則要求:效益≥代價+風險。
同時,不僅引入新實踐需要做正當性判斷,對已經存在的實踐,當其效能與后果有了新的變化時也應當審查其正當性。必須指出,個人或人群組與社會獲得的凈利益可能在程度上是不一致的。